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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12-28 18: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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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佩带校徽的通知
关于佩带校徽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我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以学校标准校名字体为基础设计的校徽业已制作完毕,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佩带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徽是师生员工的身份证明,代表着一种责任和义务,师生员工均应积极佩带、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2、红底金字校徽为学校教职工用校徽,白底红字校徽为学生用校徽,不得转借他人,若违者学校将对其严肃处理。
3、校徽是出入校园的凭证,师生员工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4、佩带时必须佩带于左胸上,学校将对师生员工的校徽佩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佩带校徽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
5、学校校徽由后勤集团统一发放,各单位各部门请及时领取。
襄樊学院办公室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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