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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
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圳的指示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制定本意见。
一、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新时期经济特区肩负的新使命。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纵深发 展,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方兴未艾,国际竞争与合作日益加强。党的十七大开启了新一轮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进程,全国各地形成了加快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蓬勃发展态势。与此同时,深圳经过多年持续快速发展已达到一个较高平台,正面临着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 的突出制约;一些特区干部群众忧患意识不足,缺乏世界眼光、全局眼光,敢闯敢试的精神和艰苦奋斗的干劲有所弱化;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也仍然存在。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对深圳的发展高度重视。中央要求深圳经济特区要继续发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做到不自满、不松懈、不停步,加快发展、率先发 展、协调发展,强调深圳特区是全国的一面旗帜。省委要求深圳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中央和省的要求为深圳新一轮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赋予了新的崇高使命。深圳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创新的辉煌,必须继续坚定地高扬经济特区这面旗帜,以改革开放 之初"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以"特"的意识、"特"的思考和"特"的举措,敢闯敢试、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勇于冲破制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障碍和束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而不懈奋斗。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总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争当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创新的先锋,继续发挥好"窗口"和"示范"作用,为全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贡献,勇当 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魅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目标任务。高扬"一面旗帜":继续高扬经济特区这面旗帜;瞄准"一个目标":把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作为深圳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两个面向":面向世界推进国际化,增创深圳发展的新优势,面向全国服务全国,创造深圳发展的新空间;实施"九大重点突破":在民主法治建设、深港合作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服务全国拓展发展空间、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提升文化软实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关键领域大胆突破、积极探索。
二、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创新人大工作体制和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探索扩大市委和人大领导的交叉任职,市人大党员领导 同志成为市委委员,成立市委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加强人大的立法力量。设立预算委员会,将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并入人大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健全人大代表述职考核制度。健全和完善 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适当增加常委会会议次数,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健全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三是试行人大部分常委专职制度。选拔一批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的人作为人大专职常委,并配备专职常委工作机构。适当增加外来务工人员代表数量。四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每年选取"一府两院"在财政预算、重大项目、重大 决策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询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坚持和完善"一府两院"领导成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述职制度。五是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
[ 本帖最后由 tangyu 于 2008-6-8 01: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