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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襄樊学院后勤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襄樊学院后勤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8年7月份开始实施后勤改革。现就《襄樊学院后勤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后勤改革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纸质形式,6月24日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以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
附件:襄樊学院后勤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思路撤消后勤集团,成立后勤管理处(暂定名)。
后勤管理处作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后勤服务实行全面监管,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按职能完成学校交办的一切事项。
二、职能划转和撤消部分(一)校办产业:目前我校校办产业主要有门面房、超市租赁、学术中心经营承包、零星服务业经营与管理等,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二)后勤管理处 1、学生公寓整体划归学工处管理。 2、撤消接送教职工上下班的车队,教职工上下班由社会提供交通服务;停办幼儿园;邮政代办划归校办管理。 3、没有划转的服务事项全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三)三和服务中心的改革事宜另行研究制定。
三、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1、校园绿化和物业(含学生公寓和家属区)的服务与管理,全部实行社会托管。学校按照“以钱养事”原则,参照有关标准分别核定运转经费(其中家属区物业实行有偿服务制,住户应按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制定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中标者与学校签订托管协议书(学生公寓与学工处签订)。 2、水电管理:公用水电在系(院)改制前仍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待系(院)改制到位后一律核算到使用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转下年,由物业托管单位统一管理。后勤管理处每月向计财处核报一次各单位实际使用额度。学校应对水电供应系统的监控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为今后实行新的运行机制创造条件。 3、学生餐饮和开水、蒸气供应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现行运行机制。学校对锅炉供热给予一定补贴。
四、后勤管理处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由人事处负责核定)。
五、人员划转及待遇管理原后勤集团正式员工一律重新竞聘上岗,可以在全校范围内选择竞聘岗位。后勤管理处和学工处监管的托管单位在用工计划内应拿出30%的指数招聘原后勤集团正式员工,上岗后其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包括劳保福利)由人事处统一核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常晋职、晋级手续。后勤管理处由人事处核岗定编上岗的正式员工,其一切工资待遇由人事处统一核发。原后勤集团所聘社会合同工,合同到期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