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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艺术研究会机构——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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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艺术研究会机构——各部门职责

摄影艺术研究会机构——各部门职责

1,会长:对协会活动审批,并向院团委提交活动申请;统筹全局,制定协会发展计划和发展方向,账务记载审核,并对一切协会活动负主要责任。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安排、监督协会其他主要干部的工作;主持大型会议;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3,秘书处: 负责组织协会会议、活动的记录、撰写协会总结,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并负责上传下达,掌管保管协会的流动资金,监督协会的收支情况,

协调各部工作。

4,网络咨询部:负责协会网站、论坛的日常更新交流,会同技术部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5,技术部:负责本协会网站的设计及更新和提供摄影技术等工作,以及技术开发。

6,编辑部:负责更新橱窗内容,各种文字材料的编辑工作,编写通讯稿,会刊的编排等工作。

7,公关部:主要负责协会内部活动的进行,并对活动负责;组织大型活动需拟订活动计划和方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等),事后作好活动总结。

8,宣传部:形象宣传,信息反馈,采取各种生动有益的形式,向广大同学宣传摄影艺术研究会的宗旨和精神,号召协会会员参加各项有益的活动。为编辑部及技术部提供宣传资料,协助编辑组办好会刊。

9,外联部: 协助本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对外争取各界人士或团体对本协会活动的支持,以及与社会有关机构合作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10,摄影部:负责本协会的活动,讲座等摄影工作,并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

11,人力资源部:发掘和培养人才,发展发动会员,负责外系会员的联络组织工作,会同公关部组织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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