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襄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襄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从事服务事业的襄樊学院学生组成,隶属于共青团襄樊学院委员会,接受院团委的指导.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促进本院青年学生
的全面发展,推进我院精神文明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在"襄樊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公德,为我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第六条:培养我院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及服务能力,促进我院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七条:为我院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规划.组织,协调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
第九条:培训我院青年志愿者.
第十条:开展与我院其他学生组织及社团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本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十二条:凡遵守校规校纪于青年志愿者事业.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申请的我院青年学生,经理事会审理通过
即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十三条:会员权利
(一)了解本协会的活动情况;
(二)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家、进行监督;
(三)请求本协会决议精神,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协会理事会汇报个人思想情况.
第十五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
第十六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及学院有关纪律或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理事会根据会员自愿原则,将推荐工作时间达标,服务态度合格的会员注册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者交纳一定的工本费
由协会配发全国统一编号的注册证及胸章.
第十八条:理事会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会员.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九条:本协会权利机关为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条:襄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由秘书处,环保小组(别名绿芽)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策划部,女工部及各院(系)分会组成.各部,各分会负责人
由协会内部推荐产生,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职责
(一)讨论并审议协会的活动计划;审议协会的活动总结;
(二)负责协会的换届工作,表决通过下一届理事会各部,各分会负责人.
(三)对理事会各部,各分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审理协会的日常帐目.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为院团委拨款,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襄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